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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綜援金 未能贏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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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通過撥款十五億予綜援及公共福利金,最快於本月起向綜援領受者額外發放一個月標準福利金。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貧窮是社會結構性問題,一個月額外標準福利金對扶貧作用不大。 今次立法會通過多發一個月綜援,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意義不大:「其性質與補助金相似,讓綜援人士有資金去維修或補購一些家庭必須品。」他指現時綜援制度形式只提供最低生活條件,未考慮發展和生活質素。政府想真正幫助窮人,應該以脫貧為目標。他批評政府無正視貧窮問題,他說:「這次發放額外綜援金,只不過是因為政府『水浸』。」他認為政府象徵式發放一筆錢給綜援領受者,是逃避問題,欠缺全面檢討計劃。 促檢討自力更生計劃 綜援金額由九六年起,因經濟不景凍結至今。張超雄建議政府重新再做有關生活水平研究,調整綜援金額及制度。他表示政府提供的自力更生計劃成效不大,主要因為政府沒有對貧窮問題對症下藥。「政府認定申請綜援一定是懶人、工作能力低、知識程度低,卻忽略了就業結構轉變問題。」他認為現時市場條件太苛刻,工資過低、工時過長,要扶貧就要先改變低下階層的就業環境或提供一些更靈活的福利措施,他說:「政府應提供更多支援予想脫離綜援網的人,如提供幼童看護服務,家長便可專心於外面的工作。」。而香港樹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生洪宛婷亦指政府所舉辦的「自力更生計劃」存有漏洞。「領受者如果無心工作,只需要兩次見工失敗紀錄,便可以有一段長時間豁免『自力更生』。相反,許多長期有心理或理病患的領受者卻被迫參與,為他們造成不少壓力。」 記者:唐悅芝、霍樂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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