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聞報》二零零五年四月號
 

話你「資」
 

 

 

【本報訊】對於精神病的病徵,不少香港人都不太認識,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患上精神病。但他們可透過留意以下的一些病徵,從而及早發覺病情、盡早求醫。

  葵涌醫院精神科及老齡精神科顧問醫生余枝勝指出,普遍的精神病分了四個層次,患者在不同病期都會有不同的徵狀。

 
第一層次: 病者多數會出現短暫性失眠、胃口改變、脾氣變壞等。
 
第二層次: 病徵包括妄想、狂躁、長期失眠及經常感到懼怕錯折等,病人和現實保留正常接觸。
 
第三層次: 病徵會因應個別精神病而有所不同。如精神分裂症患者便可能常有幻覺、思想紊亂等,情感性精神病會有極端情緒,徵兆令病人脫離現實。
 
最後層次: 在痴呆症有智能和記憶的問題,在昏亂症則有意識障礙和智能能問題出現。
 

  余枝勝強調,當患者處於精神病第二層次或更高層次時就應該尋求醫生或專家的協助,更建議較關注個人精神健康的市民可在出現第一期的徵狀時求醫。

記者:盧嘉欣、蘇詠恩、羅采怡、何家達
編輯:陳家雄、關靜怡、吳趣怡、李欣恆、胡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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